隨著跨境電商與外銷市場蓬勃發展,日本已成為台灣品牌拓展海外的重要市場之一。然而,想在日本市場穩定經營,除了產品、通路與行銷布局之外,提前取得合法的日本商標,更是品牌在日本市場建立權利、防範侵權風險的關鍵一步。
日本商標制度採「先申請主義」,商標權原則上歸屬於先提出申請者,而非最早使用或經營該品牌的人。若企業延誤申請,可能帶來實質的法律風險與營運損失。像是商標遭他人惡意搶註,日後必須付出高額代價取回品牌;或是反遭主張商標侵權,導致商品下架、庫存處理,甚至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對於正在經營日本市場,或正規劃外銷、跨境電商布局的企業而言,建議及早委託專業人士進行商標檢索與申請策略規劃。本篇將由理恆法律事務所從實務角度出發,帶你一次看懂日本商標的種類、型態、申請流程與費用重點,協助企業守護品牌核心資產,降低海外經營的法律風險。
文章目錄
Toggle一、日本商標是什麼?基本制度一次看懂
(一)日本商標申請基礎制度
日本商標(Trademark in Japan)是指用以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之標誌,其形式可包含文字、圖形、顏色、聲音、立體造型或其組合。主管機關為日本特許廳(JPO),申請人須向特許廳提出註冊申請,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取得商標權。
日本商標制度與台灣相同,採「先申請主義」,即商標權原則上歸屬於先提出申請者,而非先使用者。另依日本《商標法》規定,申請人若於日本無住所或營業所,原則上須委任當地代理人(如律師或專利代理人)辦理申請程序。此外,商標權具有屬地主義性質,其效力僅及於日本境內,如欲在其他國家取得保護,仍須另行提出申請。
在商標分類制度上,日本與多數國家相同,採用尼斯分類(Nice Classification),共分為 45 類。其中第 1 類至第 34 類為商品類別,第 35 類至第 45 類則為服務類別,例如廣告、法律服務、通訊服務等,申請人需依實際使用或預計使用之商品或服務範圍,選擇相應類別提出申請。
(二)日本商標申請方式
方式一:單一國家申請(直接向日本申請)
直接委託日本當地代理人向日本特許廳(JPO)提出申請,是最傳統且常見的方式。整體流程相對單純,僅需依循日本國內法規進行審查,申請時程與費用結構也較為明確,通常審查速度相對穩定,適合以日本市場為主要布局目標的申請人。
不過,此方式仍有其限制,例如申請人須委託日本在地代理人辦理,需額外負擔代理費用;此外,若未來有拓展其他國家之需求,仍須逐一向各目標國提出申請,或另行透過國際體系(如馬德里體系)進行布局。
方式二:透過馬德里國際商標體系
除直接向日本專利局(JPO)提交申請外,申請人若屬於「馬德里體系 」會員國,可透過馬德里國際商標體系向日本延伸其商標保護。
馬德里體系由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管理,申請人可透過單一申請程序,先在「原屬國」提出申標申請 (即基礎申請), 再選擇多個欲保護之國家,並集中繳納相關費用(一次性支付 3 種費用給 WIPO )。經各指定國審查通過後,即可於該國取得商標權。相較於逐一申請,此方式具備「一站式申請」的優勢,整體成本通常較具規模效益,適合有多國布局需求的企業。
然而,透過馬德里體系申請亦存在部分限制,包括審查期間較長(約需 12 至 18 個月),且受「依附原則」影響。所謂依附原則,係指國際註冊商標須依附於原屬國之「基礎案」。若該基礎商標在申請後 5 年內因駁回、異議、廢止、無效或未延展等原因導致權利全部或部分喪失,則國際註冊權利也會隨之在所有指定國受到對應影響 。
需特別注意的是,台灣目前並非馬德里體系會員國,因此實務上若欲透過馬德里體系申請,須在成員國(例如中國)設有住所或真實有效之營業所,並以該國提出商標申請作為基礎案提出國際申請。
舉例來說,若台灣企業想透過中國申請商標的方式進入馬德里國際商標體系,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公司代表人需持有台胞證。
👉須先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提交商標申請作為「基礎案」。
👉中國基礎案完成後,再透過馬德里體系指定日本為延伸保護國家。
二、日本商標種類有哪些?4 種商標該申請哪一種?
日本將商標細分為 4 個主要種類。了解這些差異,能幫助企業在進軍日本市場時,選擇最符合商業策略的法律保障。
(一)一般商標(商品 / 服務商標)
一般商標是最常見、也是多數企業會申請的類型,由個人或法人申請,用於標示自家商品或服務之品牌名稱、Logo 或識別標誌。
其核心功能在於區別不同業者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來源,避免消費者產生混淆,並確保品牌得以合法使用及主張權利。
👉 適用對象:電商品牌、餐飲品牌、服務業、個人創業者等
(二)團體商標
團體商標是為了讓特定組織內部的成員共同使用而設立,一般是由有法人資格的團體,像是商業公會、協會、產業合作社申請,例如某「糕點工會」註冊了一個高品質認證標章,只有該工會旗下的合格會員店鋪,才能在店門口掛上此標籤。
👉 適用情境:產業聯盟、協會組織、共同品牌經營模式
(三)地域團體商標
地域團體商標類似產地認證,是保護地方品牌與推廣地方創生而制定的特殊制度,主要由地方公會或農協申請。其名稱須由「地域名稱+商品或服務名稱」組成,且需證明該標示已在當地具有相當知名度,並由農業協同組合、商工會議所等團體提出申請。
👉 適用情境:地方農特產品(如茶葉、水果、畜產品等)、傳統工藝或在地產業(如織品、陶藝、加工食品)、地方觀光或服務產業
(四)防禦商標(防護標章)
防禦商標主要適用於已具高度知名度,且品牌辨識度足以跨領域影響消費者認知的商標。其核心目的在於預防他人於不相關商品或服務類別中使用相同或近似標示,造成市場混淆或品牌價值被稀釋。
整體而言,防禦商標屬於進階型的品牌保護策略,多適用於大型企業或已建立市場地位之品牌。對於多數中小企業或創業者而言,優先完成主要商品或服務類別的商標布局,通常已足以達到基本的權利保護效果。
👉 適用情境:假設「TOYOTA」是汽車領域的著名商標,為了防止他人註冊「TOYOTA 牌衛生紙」來混淆大眾,TOYOTA 可以在衛生紙類別申請防護標章。
該申請哪一種日本商標?實務建議
整體而言,多數企業與個人創業者,申請「一般商標」即可建立完整的品牌保護基礎。僅在特定情況下,才需進一步考慮其他類型:
✔ 屬於產業協會或聯盟 → 可考慮「團體商標」
✔ 涉及地方特色產品 → 可評估「地域團體商標」
✔ 品牌已具高度知名度 → 可進一步布局「防禦商標」
如果對分類選擇仍不清楚,或不確定商標是否符合非傳統型態的申請資格,歡迎隨時諮詢理恆法律事務所,我們將根據事業藍圖和預期市場提供精準的佈局建議。
三、日本商標型態介紹,傳統非傳統一次看懂
(一)傳統型態商標
這是最成熟、也最受企業申請註冊的商標形式,主要分為以下 4 類:
👉文字商標:單純由文字(幫擴日文、英文、漢字、數字)組成的標誌,保護品牌的名稱本身。
👉圖形商標:由具象圖案、抽象線條或色彩構成的標誌,不包含文字。
👉記號商標:簡單的符號、標籤或具識別性的幾何記號組合。
👉立體商標:具備三維空間感的形狀。包含商品本身的特殊外觀、包裝容器或是品牌專屬的吉祥物塑像,例如:肯德基爺爺、麥當勞叔叔、米老鼠、可口可樂曲線瓶。
(二)非傳統型態商標
日本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修訂後的商標法及商標法施行令 (Cabinet Order),開放了「非傳統型態商標」的註冊,主要包含以下 5 類非傳統商標:
✔️聲音商標
這類商標突破靜態圖文的框架,保護的是更更多元、更有感官刺激的品牌元素,商標標的是具有識別性的旋律、音樂或人聲,例如 Windows 開機時的音效、久光製藥的「Hisamitsu」人聲、伊藤園的人聲等等。
| 申請人 | 註冊號數 | 商標 | 類別 | 指定商品或服務 |
| 久光製藥 | 5804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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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藥劑(農藥除外) |
| 伊藤園 | 5805757 | 本商標係由聽到「おーいお茶」之人的聲音構成,全長約4秒 | 30 | 茶,茶飲料 |
✔️顏色商標
| 申請人 | 註冊號數 | 商標 | 類別 | 指定商品或服務 |
| 久光製藥 | 5804299 |
|
5 | 藥劑(農藥除外) |
| 伊藤園 | 5805757 | 本商標係由聽到「おーいお茶」之人的聲音構成,全長約4秒 | 30 | 茶,茶飲料 |
單一顏色或多種顏色的組合。這類商標申請難度較高,通常需要證明該配色已與品牌產生強烈連結,例如 7-Eleven 的三色條紋、Tombow 橡皮擦的藍白黑橫條紋包裝、全家便利商店。
✔️動態商標
| 人 | 註冊號數 | 商標 | 類別 | 指定商品或服務 | |
| 東宝 | 5805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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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營業用電視遊樂器程式,電氣通訊機械器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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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電影、表演、戲劇或音樂演奏演出規劃管理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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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或圖形隨著時間變化的動態影像,例如電腦軟體啟動時的動態 Logo 變化、電視節目開頭動畫、電子支付掃碼成功後跳出的品牌專屬動畫等。舉例:東宝影片節目開頭動畫。
✔️全像圖商標
| 申請人 | 註冊號數 | 商標 | 類別 | 指定商品或服務 |
| 三井住友 CARD | 5804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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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禮品卡發行及其相關資訊提供 |
| 從正面觀看如圖1所示,傾斜角度觀看則如圖2所示。 |
利用全像攝影技術或雷射標籤設計的商標,這種商標會隨觀察角度變換而產生不同顏色、圖案或文字的效果,例如信用卡或高價值商品包裝上常見的防偽雷射標籤,具備識別真偽的品牌功能。
✔️位置商標
| 申請人 | 註冊號數 | 商標 | 類別 | 指定商品或服務 | |
| EDWIN | 5804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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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褲子,長褲,短褲等 |
圖案或文字固定標示在產品的特定位置,如運動鞋側面特定位置的商標。如果想申請這個商標,在申請商標時要提供文件詳細描述商標在商品上的位置。
位置商標的圖案本身可能很簡單,但標示在產品上的特定位置是受保護的核心,例如 Nike 的勾勾放在鞋側、EDWIN 的牛仔褲後方口袋左上方固定附有「EDWIN」文字的紅色長方形標籤。
四、 日本商標申請流程
整體而言,日本商標申請流程與台灣相近,皆須經過商標檢索、申請提出、審查、公告及註冊等程序。惟實務上,外國申請人原則上需透過日本代理人(如弁理士)辦理,為主要差異之一。
Step 1|申請前準備(商標檢索與文件整理)
申請商標的事前工作,主要是商標檢索和準備文件。
商標必須有識別性與獨特性,因此建議先檢索是否與日本現有商標近似,降低被駁回風險。可以用日本特許廳的 J-PlatPat 系統查詢商標是否重複或近似。
惟商標近似性的判斷涉及專業判準(如外觀、讀音、觀念等綜合判斷),對一般申請人而言不易掌握,實務上建議委託專業代理人或律師進行完整檢索與評估。
商標申請文件準備:
👉申請書:載明申請人基礎資訊(名稱、地址)及想要指定的尼斯分類類別。
👉商標圖樣:清晰的品牌 Logo 或文字。如果是為非傳統商標(如聲音、立體、動態等),則要額外提供詳細的書面描述或多維度圖影。
👉商品/服務列表:精確列出該商標欲保護的具體項目,清單需符合日本專利局(JPO)規範。
👉委任狀:授權給日本代理人(如弁理士)代為辦理的正式委託文書。
👉日文翻譯件:所有非日語的原始文件(如公司名稱或證明書),均須檢附精確的日文翻譯。
👉優先權證明(選備):若要主張優先權,須於台灣商標申請日後的 6 個月提出方可享有,且須提交經認證的優先權證明文件。
Step 2|提出申請
提出申請時,由當地代理人遞交繳交商標申請費和必要文件至日本特許廳,取得申請日、號之後,進入審查程序。
Step 3|形式審查
進入審查階段後,會先進行「形式審查」後再進行「實質審查」。根據日本特許廳的解釋,日本特許廳在收到申請文件後,會先形式審查,確定是否符合必要的程序和形式要求,如果缺少必要文件或未填寫必填部分,會發出補正通知,申請人需在 1 個月內進行補正 。
Step 4|實質審查
形式審查通過後,會進入實質審查,這時日本特許廳會評估商標的顯著性、合法性、使否違反善良風俗等,若審查委員經審查後發現商標不符前述規定,在做出駁回決定前, 會發出「拒絶理由通知 」。
依據日本商標法規定,審查委員發出拒絕理由通知書同時,會指定一段合理期間,以便申請人進行申復或委任日本代理人進行申復,針對外國申請人,申復期限期限通常會定為拒絕理由通知書發文日起 3 個月內。
👉 補充說明:快軌審查(fast track)已從 2022 年起暫停,恢復的時間未定,但加速審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仍有,根據 JPO 的說法,和一般審查程序相比,加速審查程序下平均收到第一次審查結果時間約縮短了 2.3 個月。
Step 5|核准註冊(登錄查定)
當商標通過審查後, JPO 會發出核准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後,申請人要在收到核准通知的 1 個月內支付註冊費。 JPO 確認收到費用,就會在商標登記簿上註冊,商標權正式生效。
Step 6|公告與異議
商標權正式生效後, JPO 會公告商標 2 個月,於此期間,任何利害關係人均得提出異議申請。若異議成功,原本已通過註冊的商標可能被裁定撤銷 (ruling to revoke),故即使完成註冊,仍需留意後續法律風險。
五、日本商標申請費用計算
日本商標申請的費用,包括商標申請費、代理人費用、註冊費和延展費用。以下清楚列出各個費用的金額,並提供控制預算的方式。
(一)官方規費
根據官方的規費表,商標的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費等規費如下:
| 費用 | |
| 申請費 | 3,400 日圓(基礎費)+8600 日圓*N(N=申請類別數) |
| 一般註冊費(領證時付費) | 32,900 日圓/類(可分兩期付款,每期 17,200 日圓) |
| 延展費 | 43,600 日圓/類(可分兩期支付,每期22,800日圓/每類) |
(二)其他費用
除了基礎規費,根據案件的複雜度,可能產生以下額外開支:
👉日文翻譯費:非日語申請文件須翻譯成精確的日文法律用語,通常按字數或件數計費。並與客戶進行實報實銷。
👉優先權主張費:若要主張台灣申請日的優先權(Paris Priority),會有額外的手續費。
👉申復費用:如果收到 JPO 的「拒絕理由通知書 」Notification of Reasons for Refusal ),申復程序將依需撰擬的意見書、理由書、補正書等不同內容產生額外費用。
👉郵寄與行政規費:證書規費、電子申請系統使用費等微小支出。
(三)律師代辦費用
若委託專業事務所辦理日本商標申請,費用通常不只包含單純送件,也會涵蓋申請前評估、文件準備、案件追蹤,以及日本當地代理人的相關費用。
一般來說,代辦服務內容可能包含:
👉 事前檢索費:協助確認是否已有近似商標,初步評估商標核准機率,降低後續遭駁回的風險。
👉 案件手續費:包含申請文件製作、資料整理、送件、進度追蹤,以及官方通知的彙整與說明。
👉 日本當地代理人費用:若申請人沒有日本國內住所或營業所,通常需透過日本當地代理人協助辦理相關程序。
日本商標申請的代辦費,通常也會依照申請進度分成兩個階段收費:
第一階段:提交申請代辦費
主要包含申請前確認、文件準備與送件作業,費用約為 29,000~80,000 元新台幣。
第二階段:領證代辦費
商標核准後,需進行領證與後續註冊程序。一般單一類別的領證代辦服務費,約為 36,000~80,000 元新台幣,通常會包含日本代理人費用;實際金額仍會依案件難易度、申請類別數量與服務範圍而有所不同。
(四)申請日本商標費用試算
假設要申請 1 個商標,指定 1 個類別,並委託律師事務所代辦:
階段一:申請提交
◾JPO 申請規費:約新台幣 2,396 元(3,400+8,600=12,000 日圓 )。
◾代辦服務費(含日本代理人費用):約新台幣 29,000元。
◾小計:約新台幣 31,396 元
階段二:核准領證
審查約 6~10 個月後,若商標順利核准,需繳納註冊規費與領證代辦費。
◾JPO 註冊規費 (權利期間 10 年 ):約新台幣6,692 元(32,900 日圓)
◾領證代辦費 (含日本代理人費用 ):約新台幣 36,000 元。
◾小計:約新台幣 42,692 元
👉總計預估:約新台幣 74,088 元
以上金額為單一商標、單一類別的概算,實際費用仍會依匯率、申請類別數量、案件難易度、是否遇到補正或核駁理由通知等情況而有所不同。
六、台灣商標申請與日本商標申請差異
| 項目 | 台灣 | 日本 |
| 主要審查原則 | 先申請原則 | 先申請原則 |
| 商標型態 | 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動態、全像圖、聲音等。 | 同左,並額外明訂「位置商標」 |
| 不使用廢止/撤銷 | 商標註冊後無正當理由連續 3 年未使用。 | 商標註冊後無正當理由連續 3 年未使用。 |
| 加速審查 | 有。台灣商標申請「加速審查」,須加繳規費NT$ 6,000 元並符合特定條件。 | 有。據 JPO 官方資訊,和一般審查程序相比,加速審查程序下平均收到第一次審查結果時間約縮短了 2.3 個月。 |
| 快軌機制/審查 | 有。台灣商標申請「快軌機制」不需要額外填寫申請書,也不用繳納額外規費。 只要在遞件時同時符合「電子申請」、指定商品/服務全部使用「參考名稱」等條件,智財局系統即自動判定並將案件分流至快軌審查,平均可比一般案件提早約 1.5 個月。 | 無。JPO 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不再受理商標申請案的快軌審查(fast track)。 |
| 核駁答辯期限 | 通常為 30 日(可申請延期)。 | 3 個月(海外申請人)。 |
| 異議程序 | 註冊後公告 3 個月內。 | 註冊後公告 2 個月內。 |
| 登記對抗主義 | 未經登記的授權不得對抗第三人,商務契約中務必落實登記。 | 未經登記的授權不得對抗第三人,商務契約中務必落實登記。 |
| 聲明不專用制度 | 不具識別性部分可聲明不專用以獲准註冊。 | 無。不接受不專用聲明,須以「整體觀察」具識別性。 |
| 並存同意書 | 有。經在先權利人同意,後案有機會註冊。 | 無。即使前案權利人同意,官方仍會因混淆誤認而核駁。 |
| 代理人限制 | 台灣居民可自辦;外國人須委任台灣代理人。 | 日本居民可自辦;外國人強制委任日本代理人辦理。 |
| 馬德里會員國 | 否 | 是 |
登記對抗主義補充說明:如果將商標授權他人使用,需要向智財局辦登記,有登記的話,可以對抗第三人;沒登記的話,如果有第三人不認同商標授權或權利歸屬情況,第三人可以主張按智財局註冊情況,認定商標權利情況。
七、日本商標申請常見 QA:
(一)日本商標申請時間要多久?
根據日本專利局(JPO)目前的審查進度,時間預估如下:
👉平均時間:約 4~10 個月
👉常見時間:約 7~10 個月
👉快速審查:約 6 個月,不過目前已停辦
👉加快審查 :最快可縮短約2.3 個月。
(二)日本商標權的有效期是多久?如何進行延展?
日本商標效期是從註冊日起算 10 年,期滿前 6 個月可申請延展,每次延展同樣為 10 年,可無限次延展。如果超過時間、在屆滿後 6 個月內辦理,需繳納 2 倍延展規費。
(三)台灣商標可以直接在日本使用嗎?
不行。 商標權是「屬地主義」,在台灣註冊的商標僅在台灣受保護。要在日本獲得保護,必須透過 JPO 重新申請註冊。但如果在台灣申請後的 6 個月內向日本提出申請,可主張「優先權」,將日本的申請日回溯至台灣申請日。
(四)如果商標被別人先註冊,還有救嗎?
若發現品牌被搶註,可嘗試以下法律途徑:
👉異議提出:在該商標公告後的 2 個月內提出異議。
👉無效審判:若商標已註冊,利害關係人(例如競爭對手) 可舉證該商標違反誠信原則或具惡意而提出無效。
👉廢止申請:若搶註而取得商標權,則任何人可以在註冊公告後連續 3 年未使用,可申請撤銷。
👉協商購買:透過專業中介與對方談判商標移轉。
(五)商標三年沒用真的會被廢止 嗎?
會。根據日本商標法的規定,商標註冊後如果連續 3 年在日本境內無正當理由未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 JPO 提出「不使用撤銷審判」。如果商標權人無法提出過去 3 年的使用證明,例如發票、產品包裝、官網截圖等等,商標權將被廢止。
八、守護品牌價值,從專業商標佈局開始
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品牌不只是名稱與標誌,更是一項長期經營的資產。特別是在日本商標制度嚴謹的市場,從申請前的檢索、類別判斷到文件準備與審查應對,每一個環節都攸關商標是否順利核准與後續權利的完整性。若缺乏經驗,往往容易因細節疏忽而導致駁回、延誤,甚至影響品牌布局節奏。
與其自行摸索、反覆試錯,不如在一開始就透過專業協助。從市場佈局、類別規劃到跨國申請整合,都能更有效率地完成,讓品牌在進入日本市場時站穩腳步、降低風險。
如果你正準備拓展日本市場,或希望為品牌建立更周全的商標保護機制,建議諮詢理恆法律事務所,由專業團隊協助規劃申請策略與流程,讓你的品牌從一開始就走在正確的軌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