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商標是企業拓展歐洲市場時,最重要的品牌保護工具之一。只要向歐盟智慧財產局提出一次申請,商標權就有機會同時涵蓋 27 個歐盟會員國,不只能降低逐國申請成本,還能避免商標遭搶註、侵權或品牌下架等風險。理恆法律事務所解析 2026 年歐盟商標申請制度,包括申請流程、費用、時間、優缺點、會員國名單與常見風險,一次看懂歐盟商標怎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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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一、 什麼是歐盟商標(EUTM)?
歐盟商標是一種「單一申請、全歐保護」的商標註冊制度,只需要向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遞交一份申請書,一旦成功獲准註冊,商標的權利就會自動擴及歐盟所有成員國(目前共 27 國),甚至未來新加入的成員國也會自動納入保護範圍,申請人不用耗費心力向各國各自提出申請,這對想要佈局歐洲市場的企業來說,是最省時、也最能大幅降低官方規費與代理人費用的選擇。
歐盟商標採用的是尼斯分類, 將商品和服務劃分成 45 個類別,在遞交歐盟商標申請時,必須明確勾選品牌要保護哪幾個類別、並寫明具體的品項,這個步驟非常重要,因為這跟商標的保護範圍和使用有關:
👉決定保護的防禦範圍:如果商標只註冊第 25 類(衣著鞋類),當有人在第 7 類(大型重工業機械)註冊了相同的名字,在不構成混淆誤認的前提下,通常是合法的,也就是說,尼斯分類的選擇決定了品牌的法律保護邊界。
👉真實使用的證據:歐盟商標註冊成功後,如果連續 5 年沒有在歐盟市場「真實使用」,他人可以提出撤銷。而這個使用的判定,會對照當初在尼斯分類中所勾選的具體商品或服務品項。
二、歐盟商標最新會員國名單、申請型態與語言規範
(一)2026 歐盟商標會員國有哪些?
歐盟商標的會員國有 27 個,只要歐盟商標成功獲准註冊,其效力就會自動且同時覆蓋以下這 27 個國家:
| 會員國名單 | |
| 西歐與北歐 | 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愛爾蘭、丹麥、芬蘭、瑞典 |
| 中歐與東歐 | 奧地利、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羅馬尼亞、保加利亞、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 |
| 南歐與地中海 | 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臘、塞普勒斯、馬爾他 |
要注意的是,部分歐洲國家包括英國、挪威、瑞士和東歐的蒙特內哥羅、阿爾巴尼亞等等,都還不是歐盟成員國,如果要進入這些國家,商標要單獨申請。另外,歐洲國家在海外有許多特殊領地,例如西班牙的加那利群島、葡萄牙的亞速群島、法國海外省等等,只要通過註冊,歐盟商標會自動涵蓋成員國的海外特殊領地。
(二)歐盟商標型態有哪些?
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接受的商標型態,除了傳統的文字商標、圖形商標、圖形與文字商標外,更接受立體商標(如商品及其包裝)、含文字之立體商標、位置商標、連續圖案商標、顏色(單色或多色)商標、聲音商標、動態商標、多媒體商標的申請註冊,只要具有識別來源的功能,都可成為商標。
(三)歐盟商標申請時間要多久?使用的官方語言有哪些?
歐盟商標從「遞交申請」到「正式核准註冊」,在流程一切順利、沒有遭到異議的情況下,所需時間大約為 4 至 9 個月(一般在數個月至 1 年內完成)。 整個時間軸的推進主要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審查期:商標申請送件後,會進入形式審查和絕對事由檢查(absolute grounds check) ,這過程約3 到 6個月。
👉公告期:一旦審查通過,商標就會進入 3 個月的官方公告期,期間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異議。
👉如果 3 個月公告期滿,沒有任何人提出異議,EUIPO 就會在一兩週內正式核准註冊,並核發電子商標註冊證。
在商標申請使用語言方面,目前官方語言有 5 種,分別為英文、 法文、德文、西班牙文及義大利文。在申請商標時,必須要使用「兩種語言」,第一語言可以是歐盟成員國的任何一種官方語言;第二語言則必須是上述 5 個官方語言的其中一種。
對台灣的企業而言,最常見的選擇是第一語言選「英文」,第二語言選「德文」或「法文」。
三、該申請歐盟商標嗎?歐盟商標(EUTM)申請優缺點與風險評估
(一)申請歐盟商標有什麼好處?4 大核心優勢分析
👉費用低廉,省下逐一向各國申請的巨額成本
品牌如果計劃在多個歐洲國家銷售商品,採取「逐國申請」會面臨各國商標局獨立收取規費,以及不同國家當地的商標代理人(律師)費用,花費相當高。
歐盟商標只需要繳交官方規費給歐盟智慧財產局,並支付一筆代理人費用,就能囊括全歐洲 27 國的商標申請,比逐國申請花費更低。
👉整體核准:一體性原則 全歐盟會員國自動生效
傳統跨國商標佈局需要向德、法、義、西等國家的商標局分別遞件,申請人必須同時追蹤多個國家的審查進度、補件通知與公告期,行政瑣事很多。歐盟商標採用的是一體性原則,只要通過核准,商標權就會自動在歐盟全體會員國內生效。
雖然歐盟商標的一體性非常方便,但要注意的是,歐盟商標的效力擴及整個歐盟、無法分割,所以不能選擇只保護其中 15 國 ,放棄另外 12 國;此外, 如果商標在 27 個會員國中只要有任何一個國家的商標局或在先權利人提出反對而且成立,那個整個歐盟商標申請案就會被全面駁回。
👉使用商標:單一國家使用即視為全面使用,降低撤銷風險
在商標使用上,歐盟商標採取相對寬鬆的方式,只要商標在歐盟境內至少一個國家有正常使用,那麼使用證據就能擴及 27 個會員國,不會因為在其他成員國沒銷售而被他人以「未使用」為由申請廢止。
👉多類申請:一案可填多類別,減少申請人負擔
有些國家的商標制度規定「一案只能申請一個尼斯分類類別」,如果品牌既賣衣服(第 25 類)又經營電商平台(第 35 類),就必須分開遞交兩件申請案。
但歐盟商標能夠一案多類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同一份申請書中,同時勾選多個不同的商品或服務類別。雖然規費會隨著類別數量遞增,但這省去了重複填寫基本資料、重複追蹤多個案號的負擔。
(二)歐盟商標的缺點與風險:什麼是歐盟商標的「整體核駁」?
歐盟商標最大的優點是「一體性」,但這同時也是最大的缺點,如果商標申請案在歐盟 27 個成員國中,只要被任何一個成員國駁回,整件歐盟商標申請就會被全面駁回。
這個缺點體現在兩種情形上:
👉商標不具識別性
商標的文字或圖樣,在某個成員國的語言或文化中缺乏識別性,就可能全盤被駁回,例如申請人使用了一個文字商標,在英語、德文、法文中都毫無問題。但該單字在「馬爾他語」或「波蘭語」中剛好是某種商品的通用名詞或形容詞。此時,歐盟商標局就會因為該商標在「單一成員國不具識別性」,而將整件歐盟申請案駁回。
👉在先權利衝突
在 3 個月的法定公告期內,只要 27 國中任何一個國家的在地小品牌發現商標與他在當地早就註冊的商標高度相似,並向歐盟智慧財產局提出異議,一旦異議成立,整件歐盟商標就會全部被駁回。
四、擔心歐盟商標被駁回怎麼辦?善用「轉換申請制度」保留優先權
如果商標真的碰到駁回的情況,歐盟商標制度提供了一條退路:「轉換申請制度 」。簡單來說,申請人可以把申請失敗的歐盟商標,轉換為各國獨立的商標申請(扣除提出異議的國家,例如是義大利的業者提出異議,那麼申請人可以把商標權轉為向德、法、西等其餘有機會通過的國家單獨申請)。
轉換申請制度另一個核心是可以保留當初申請的時間。當申請人把歐盟商標轉成各國商標申請後,各國商標的申請日會以「遞交歐盟商標申請」的那一天算起。
📍例如某 A 在 2026 年 1 月遞出歐盟商標申請,但 8 月義大利業者提出異議而被駁回, 因此某 A 在 9 月利用轉換申請制度轉成申請法國、德國商標,這時法國和德國的商標局在法律上的申請日認定為 2026 年 1 月。
這樣的好處是不會被商標搶註。如果沒有轉換申請制度,某 A 要等到 8、9 月再把案子轉去法國和德國, 萬一法國某 B 在這段空窗期搶註,那這個商標就非常危險;有了轉換申請制度,某 A 可以主張 1 月就提出申請,把某 B 的申請案拉下來。
五、歐盟商標申請流程
Step 1|申請前準備
👉商標檢索
在向歐盟智慧財產局送件前,建議先利用官方設立的 TMview 資料庫 或 eSearch plus 檢索商標,確認是否有相同或高度近似的商標已經存在。
另外申請人也可以選擇付費,請歐盟智慧財產局提供檢索報告,範圍涵蓋:
(https://guidelines.euipo.europa.eu/1922895/1788192/trade-mark-guidelines/2-1-european-union-search-reports )
The EU search report covers the following earlier rights:
1. EUTM applications with a filing date or priority date earlier than that of the application in question;
2. EUTM marks already registered; and
3. prior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s (IR) designating the EU.
👉準備文件
申請人可以直接上網填寫申請文件,歐盟商標分成兩種文件,一種是簡易申請表,適合中小型企業或個人,且沒有法定代表人(一般建議填寫這張表格);另一種為正式申請表,可用於較複雜的商標申請案,例如簡易申請表適用於文字或圖形商標,正式申請表則可以包含文字、形象、形狀、顏色、聲音、多媒體、位置、運動和其他型態的商標。
👉委任代理人
申請人居住或公司設址於歐盟境內,可自行申請;如果申請人未居住或公司未設址於歐盟境內,則需要委任歐盟境內的代理人來協助申請。
Step 2|提出申請和繳費
申請書送出後,會獲得申請號。要注意的是,歐盟商標採取「先繳費、後審查」制度。申請人必須在歐盟智慧財產局收到申請後 1 個月內繳清官方規費,才會開始處理商標申請事宜。
Step 3|形式審查
進入審查階段,歐盟智慧財產局會先進行形式審查,包括檢查文件、申請人資格、尼斯分類。若有錯誤,會發出 Objection Letter,申請人必須在 2 個月內補正,一旦逾期,歐盟智慧財產局就會駁回申請案。
Step 4|絕對事由審查
絕對事由審查類似「實質審查」,歐盟智慧財產局會審查商標是否具備先天識別性、是否為通用名稱、是否違反善良風俗。若被駁回,申請人有 2 個月的時間可以提交答辯。
要注意的是,歐盟商標局不會主動審查「是否與他人的在先商標近似」,審查的標準是識別性,而近似商標則是會留到公告與異議階段,由歐盟商標之在先權利人自行主張。
Step 5|公告與異議
審查通過後,官方將商標刊登於官方公報 3 個月,這段期間任何人如果認為該商標與自己的商標近似、容易造成混淆,都可以提出異議。根據官方資料顯示,約有 20 % 的案件會在公告期中碰到異議。
Step 6|核准註冊並公開
3 個月的公告期內都沒有人提出異議或異議被駁回,商標就會正式核准並公告註冊,官方會直接核發電子商標註冊證書,申請人此時不需要再繳交任何註冊規費。
六、歐盟商標申請費用
(一)官方規費
歐盟商標的官方規費是根據尼斯分類類別數量來計算:
| 官方規費金額 | 說明 | |
| 單一類別 | 850 歐元 | 限線上電子送件,若用紙本送件規費為 1,000 歐元。 |
| 第二類別 | 額外支付 50 歐元 | - |
| 第三類別起 | 每多一類,額外支付 150 歐元 | 第三類、第四類之後,每增加一類皆固定加收此費用。 |
(二)其他費用
| 項目 | 費用 |
| 歐盟集體商標或歐盟證明商標電子申請 | 1500 歐元 |
| 國家檢索報告 | 60 歐元 |
| 異議費 | 320 歐元 |
| 上訴費 | 720 歐元 |
| 歐盟商標續展費 | 850 歐元 (第二類別為 50 歐元,第三類起每多一類為 150 歐元) |
| 商標逾期後提交商標續展費用 | 原續展費用的 25% 作為滯納金,即 850 + (850 × 0.25),等於 1062.5 歐元。 |
| 撤銷申請或宣告無效申請的費用 | 630 歐元 |
| 歐盟商標轉換申請 | 200 歐元 |
(三)律師代辦費用
非歐盟境內的申請人,必須委任歐盟境內的合法執業律師或商標代理人才能申請歐盟商標。代辦費用各家事務所不同,大致行情如下:
👉基本代理送件費:約 400 至 800 歐元,包含協助填寫英文/歐盟語系書件、外國通訊地址代表等等。
👉加類服務費:每增加一個類別,事務所可能會酌收 100 到 200 歐元的品項整理與管理費。
(四)申請歐盟商標費用試算
方案 A:單一類別
👉保護類別:1 個類別
👉費用計算:
👉官方規費:850 歐元
👉律師代辦費:500 歐元
👉總計:1350 歐元
方案 B: 申請 2 個類別
👉保護類別:2 個類別
👉費用計算:
👉官方規費:850 + 50,等於 900 歐元
👉律師代辦費:600 歐元(含加類費)
👉總計:1500 歐元
方案C:申請 3 個類別
👉保護類別:3 個類別
👉費用計算:
👉官方規費:850 + 50 + 150,等於 1050 歐元
👉律師代辦費:700 歐元(含加類費)
👉總計:1750 歐元
七、歐盟商標制度 vs 台灣商標申請制度
| 項目 | 香港 | 臺灣 |
| 主要審查原則 | 註冊主義 | 註冊主義 |
| 不使用廢止/撤銷 | 無正當理由連續 5 年未使用,任何人可申請廢止。 | 無正當理由連續 3 年未使用 |
| 加速審查 | 無 | 有。台灣商標申請「加速審查」,須繳納規費新台幣 6,000 元(每類)並符合特定條件。 |
| 快軌審查機制 | 有,但不需加價。送件時選擇官方資料庫標準商品服務名稱並立即線上繳費即可進入快軌審查機制。 | 有。台灣商標申請「快軌機制」不需要額外填寫申請書,也不用繳納額外規費。 只要在遞件時同時符合「電子申請」、指定商品/服務全部使用「標準名稱」等條件,智財局系統即自動判定並將案件分流至快軌審查,平均可比一般案件提早約 1.5 個月。 |
| 核駁答辯期限 | 通常為 2 個月(60天),可申請延期(非歐盟境內申請人通常會給予 2 個月基本期)。 | 通常為 30 日(可再申請延期 30 日)。 |
| 異議程序 | 先公告、後註冊。官方審查過關後公告 3 個月,此時仍是申請案,無人異議才正式註冊發證。 | 先註冊後異議,註冊公告後 3 個月為異議期。 |
| 異議不成立之救濟 | 可向歐盟智慧財產局上訴委員會提起訴願 | 向經濟部訴願委員會提起訴願 |
| 聲明不專用制度 | 無。歐盟已廢除此制度。若商標部分文字不具識別性,官方會直接要求修正或整體駁回,無法透過聲明不專用過關。 | 不具識別性部分可聲明不專用以獲准註冊。 |
| 並存同意書 | 有。只要在先權利人簽署同意書,,後案可順利註冊。 | 有。經在先權利人同意,後案有機會註冊。 |
| 未註冊著名商標之保護 | 有保護。如果能證明未註冊的商標在特定成員國具知名度,可在公告期阻擋後案,或事後申請無效。 | 可主張著名商標對有疑慮之商標提出異議、撤銷其註冊。 |
| 商標權移轉和授權 | 登記對抗主義 | 登記對抗主義 |
八、歐盟商標常見QA
Q1:若歐盟商標被駁回,還能申請單一國家的商標嗎?
可以。如果歐盟商標申請案被駁回,可以啟動「商標轉換」機制,轉成特定成員國的國內商標申請。
Q2 : 有了歐盟商標,還可以在各會員國提出商標申請嗎?
可以,法律沒有禁止雙重保護。 成功申請到歐盟商標之後,法律沒有禁止申請人在各會員國國內另外提交商標申請。這樣做的一個好處是,如果未來歐盟商標因故整體失效,該國家的獨立商標權依然不會受影響。
Q3:歐盟商標可以延伸到其他國家嗎?
可以,透過「馬德里國際商標」體系延伸商標。 歐盟本身是馬德里聯盟的成員。因此,可以將已經遞交或註冊的歐盟商標作為「基礎商標」,透過馬德里國際註冊程序,向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申請商標延伸,將保護範圍擴展至美國、日本、中國、韓國等其他 130 多個馬德里協定成員國。
Q4:歐盟商標是否適用於英國?
不適用。英國已在 2021 年正式脫歐,歐盟商標的保護範圍已完全不包含英國(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與北愛爾蘭),如果品牌想在歐洲本土和英國發展,必須在申請歐盟商標之外,單獨向英國智慧財產局(UKIPO)提出商標申請。
Q5:申請歐盟商標需要多久時間?可以加快速度嗎?
正常情況下 1 年內都可以申請完成,如果想加快審查,歐洲商標也有快軌審查,申請人在遞件時,只要完全選用官方資料庫中已經審核通過的「尼斯分類標準商品與服務名稱」,並在線上完成即時繳費,就會自動觸發「快速通道(Fast Track)」機制,官方的形式審查時間可縮短至幾天內,讓案件以最快速度進入 3 個月的法定公告異議期。
Q6:外國人可以申請歐盟商標嗎?
可以。 不論是自然人或法人、不論國籍或公司設立登記於何處,只要符合商標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世界各地的申請人(如台灣企業或台灣個人)都可以依法向歐盟智慧財產局遞交商標申請。
Q7 : 商標申請人若為外國人是否需要指定歐盟代理人?
是的,不在歐盟境內的申請人強制需要委任代理人:
👉歐盟境內申請人:若申請人(個人或公司)居住或公司設址於歐盟境內,則可自行線上申請。
👉非歐盟境內申請人:法律強制規定必須委任歐盟境內的合法執業律師、或登記在案的商標代理人,負責處理所有與歐盟智慧財產局之間的溝通。
Q8 : 歐盟商標申請後,是否必須在所有成員國實際使用商標?
不需要 ,只要在「任一成員國」真實使用即視為全面使用。 註冊後五年內,商標權人必須在歐盟境內真實使用該商標,但商標權人只需在任何一個成員國內使用商標,即被視為已在所有的會員國內進行使用。
Q9: 歐盟商標類別?
歐盟商標採用國際通用的「尼斯分類(Nice Classification)」,共分為 45 類:
👉第 1 類至第 34 類為商品類別(如化妝品、電子產品、服飾等)。
👉第 35 類至第 45 類為服務類別(如電商零售、軟體研發、餐飲服務等)。
👉歐盟商標支援「一案多類」申請,但官方規費會隨著申請的類別數量遞增。
Q10: 歐盟商標有效期為多久?可否展延?
歐盟商標有效期為 10 年,可以無限次展延。歐盟商標的保護期為自申請當日起算 10 年。在屆滿前的 6 個月內可以線上向 EUIPO 申請展延,每次成功展延同樣可再度延展 10 年。
如果錯過屆滿日,可在期滿後 6 個月的寬限期內補辦展延,但需加收罰繳規費。
歐盟商標申請不只保護品牌,更是進軍歐洲市場的重要布局!
許多品牌在拓展歐洲市場時,往往等到商品上架、跨境電商開始銷售後,才發現商標已被他人搶先註冊,導致品牌名稱無法使用、平台遭下架,甚至面臨侵權爭議。由於歐盟商標具有「一申請、多國保護」的特性,只要完成申請,即有機會在多個歐盟成員國取得商標保護,因此對跨境電商、品牌經營者、科技公司與國際貿易企業而言,提早進行歐盟商標布局,往往比事後處理爭議更重要。
若您正準備拓展歐洲市場,或希望提前建立國際品牌保護策略,可諮詢理恆法律事務所的專業協助。
理恆法律事務所 具備商標申請、商標爭議處理與國際商標服務經驗,能協助企業進行歐盟商標檢索、申請策略規劃、指定商品與服務類別評估,以及後續商標維權與跨國品牌布局,幫企業降低海外營運與智慧財產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