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商標註冊流程與費用|告別 1.5 年等待!Fast Track 最快 6 個月拿證

泰國商標註冊

準備搶攻泰國與東南亞龐大商機,卻發現申請泰國商標光是審查就要花上 12 到 18 個月?別讓漫長的等待拖慢你的佈局節奏!只要滿足特定條件,透過泰國智慧財產局(DIP)提供的 Fast Track 快速通道,最快 6 到 7 個月就能順利領證。

本文理恆將用白話文拆解法律術語,讓你輕鬆了解泰國商標註冊條件、流程、費用,以及一定要知道的避坑要點!

為什麼企業進軍東南亞,建議優先完成泰國商標申請?

1. 採嚴格「先申請主義」,不保護在先使用權

泰國商標採行註冊在先確權原則,先向泰國智慧財產局(DIP)提出申請,就取得在先權利,「先使用」不能對抗更早提出申請的第三人,這與台灣、美國部分承認先使用權的制度不同。

2. 東南亞第二大經濟體

泰國是東協的地理與物流樞紐,市場規模已達七千萬人口,加上作為區域供應鏈與轉運節點的角色,等於是打開整個東協市場的門戶。對許多企業而言,泰國不只是單一市場,更是評估、測試東南亞策略的第一站。

3. 馬德里商標協定門檻

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的資料,泰國於2017年8月提出加入馬德里體系的申請、11月正式生效,這代表企業可以利用馬德里體系指定泰國取得保護。

4. 掌控商標,才能解鎖電商平台與通路授權

在東南亞的電商平台與線下經銷體系中,品牌方常常需要出示商標註冊證或商標受理申請的證明,才能開設官方旗艦店、進行品牌備案、或正式授權當地經銷商使用品牌名稱與標誌。沒有商標,等於無法用常規身分進入通路,也難以在平台上對抗仿冒與盜用店鋪。  

5. 審查時程漫長,形成搶註的「黃金窗口期」

泰國商標從送件到最終獲准註冊,扣除公告異議期,整體流程可能長達一年到一年半年以上,在這段期間商標還沒有受到保護,很容易被競爭對手搶註。

面對這段空窗期,泰國智慧財產局近來推出「Fast Track」加速審查機制,符合資格的申請案可在申請後4 個月內收到首次審查意見。

什麼是泰國商標 Fast Track?快速通道申請條件解析

泰國智慧財產局(DIP)自 2026 年 1 月 1 日推出「Fast Track 4 Months Plus+」,符合條件者可於申請日起 4 個月內取得第一次審查結果。

申請 Fast Track 必須滿足的 9 大關鍵條件:

1. 指定商品/服務項目不得超過 10 項:每個類別(Class)中申請的特定商品名稱數量必須控制在 10 個以內。

2. 單一類別申請:每件商標申請案僅限填報一個尼斯分類類別,若需要多類別保護必須分開多案申請。

3. 申請人身分限定:僅限「線上平台從事電商業務」的個人或公司,而且僅適用商標或服務標章申請,不適用證明標章、團體標章申請。

4. 必須完全符合 DIP 標準名稱: 所填寫的商品名稱必須嚴格採用泰國 DIP 官方資料庫中的標準譯名,不能自行增刪或修改。

5. 不需額外補件或修改: 提出申請時,所有文件(含委任書公認證)必須一次齊備,且商標圖樣無爭議。

6. 僅限直接向泰國 DIP 提出申請: 透過馬德里協定(Madrid System)指定泰國,無法使用 Fast Track 快速通道。

7. 提交加速理由與佐證資料:必須檢附能證明急需使用該商標的文件,例如電商經營計畫、行銷計畫等。

8. 全面電子申請:必須透過 DIP 的線上電子申請系統提交,不接受紙本或臨櫃送件。

9. 提交檢索證明:必須提交已在三個資料庫(泰國TMO、TMview、WIPO Global Brand Database,三選一)完成檢索的證據。

    要注意的是, 「4 個月」指的只是第一次審查意見發出的時間,不是核准註冊的時間,後續還要經過 60 天公告期,若無人異議,再約 1~2 個月核發註冊證,也就是說,走 Fast Track 整體從申請到領證,預估需要約  6~7 個月,而非 4 個月就拿到商標。

    泰國商標申請流程有哪些?4 大階段完整解析

    第一階段:申請前的「商標檢索與可註冊性評估」

    泰國智慧財產局(DIP)不強制要求申請前檢索,但實務上是必要步驟,這是因為泰國採「先申請主義」,一旦與在先申請或註冊商標衝突,後案會被直接暫停或駁回。檢索範圍建議涵蓋三個層次:

    1. 已核准註冊商標:泰國DIP資料庫(icsearch.ipthailand.go.th)

    2. 在先在審申請案:包含尚未核准但已排隊待審的申請案

    3. 馳名商標:即使沒有在泰國註冊,馳名商標仍可跨類別阻擋近似商標,只要有攀附商譽、稀釋品牌之虞就構成核駁事由。

      同時要評估絕對駁回事由(缺乏顯著性、描述性文字、違反公序良俗、濫用國旗王室徽章等)與相對駁回事由(近似在先商標)。這階段做得扎實,能降低後續被核駁或異議的機率。

      第二階段:準備文件並向泰國 DIP 遞件

      1. 委任書:外國申請人在泰國無住所者,必須委任當地代理人;若委任書在境外簽署,必須完成公證及認證手續。

      2. 商標圖樣:需明確、無爭議,若主張顏色作為顯著特徵須特別標示。

        建議加入: 商標圖樣本身的文字不限語言,如果商標圖樣中包含外文字元(例如中文或英文),在遞交申請時必須提供以下補充資訊:

        • 音譯(Transliteration): 標註該外文字標音讀作什麼(需轉寫為泰文字母發音)。

        • 意譯/含義說明(Translation/Meaning): 必須在申請書中主動註明該外文字詞的具體含義或翻譯。如果是無意義的發音組合,也需特別聲明。

        3. 商品/服務類別:泰國目前已開放一案多類申請,不再侷限單一類別

        4. 申請語言:所有的官方申請表格、指定商品或服務清單、委任狀等文件,都必須以泰文填寫與提交。

          5. 優先權文件: 若主張優先權,須檢附優先權證明文件,必須於優先權案申請日起算6個月內提出申請。優先權文件可於泰國案申請日起60天內補呈。

            文件備妥後可已透過 DIP 的 e-Filing 系統或紙本方式遞件,遞件當下即取得申請日與案號。 

            第三階段:官方審查與公告異議期

            這是耗時最長、也最容易有風險的階段:

            1. 形式審查:確認文件齊備、規費繳納無誤

            2. 實體審查:法定審查期間為 90 天,但因案件量龐大,常拉長至 6~11個月才會發出第一次審查意見

            3. 核駁與答辯:若審查認定有不得註冊事由,DIP 會發出核駁命令,申請人須於 60 天內提出答辯;若答辯未獲採納,可於 90 天內向商標委員會提出上訴,委員會須於90天內做出決定。

            4. 公告異議:通過實體審查後,商標會被公告,公告期間為 60 天,任何第三人皆可提出異議;若被異議,申請人同樣須於 60 天內答辯,由 DIP 決定異議是否成立。

              從遞件到走完異議期,標準流程大約需要 12~18 個月;如果符合資格,可透過Fast Track 機制縮短前段審查時間。

              第四階段:核准領證與商標權維護

              公告期滿無人異議,或異議案件定申請人勝訴,DIP 會通知繳納註冊規費,申請人須於 60 天內完成繳費,才會核發正式的商標註冊證書。取得註冊後,需注意兩項長期維護重點:

              1. 有效期與延展

                (1)商標權有效期為自申請日起 10 年,期滿可無限次延展,每次延展 10 年

                (2)建議在商標到期 前90 天內提出延展申請;若錯過,仍有 6 個月寬限期可補辦,但須繳納額外規費(滯納金),逾寬限期則商標權就直接失效。

                2. 使用證據留存

                  泰國商標有連續 3 年未使用,任何人都可申請撤銷的規定。雖然舉證責任原則上在提出撤銷的一方,但一旦對方初步舉證商標未使用,權利人就必須提出反證(如發票、包裝、廣告、電商上架紀錄等),因此建議企業從商標核准後就開始保存使用證據,避免多年後真的面臨撤銷挑戰時求證無門。

                  申請泰國商標需要準備哪些文件與資料?

                  1. 申請人身分證明:公司需提供登記證明文件;個人則提供身分證明。

                  2. 商標圖樣:清晰、無爭議的圖檔(建議 JPEG 格式),若主張特定顏色或立體造型需特別標示。

                  3. 商品/服務清單:依尼斯分類填寫,名稱須完全比照 DIP 官方標準用語,用詞模糊或超出建議手冊範圍容易被核駁或有異議。

                  4. 委任書:泰國境內無住所的申請人(含所有外國企業)必須委任當地代理人;須經公證認證。

                  5. 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果主張巴黎公約優先權(須於首次申請後 6 個月內提出),需檢附優先權註冊的核證副本及英文或泰文譯本,可於提出申請後 60 天內補交,不需額外規費。 

                  6. 外文文件的泰文譯本:用外文(含繁體中文)申請泰國商標,要在 90 天內補提泰文譯本。

                  7. 商標使用意圖聲明:如果採用「Fast Track」電商加速通道,須額外檢附電商營運計畫、三大資料庫(泰國TMO、TMview、WIPO Global Brand Database)的檢索證明。

                    泰國商標註冊所需費用

                    5 項/類以下 超過 5 項/類 
                    申請規費 每項 1,000 泰銖 每類 9,000 泰銖
                    註冊規費(核准後領證) 每項 600 泰銖  每類 5,400 泰銖
                    延展規費(每次10年)  每項 2,000 泰銖  每類 18,000 泰銖 

                    假設單一類別內指定10項商品(超過 5 項門檻),完整走完申請→核准→領證的官方規費約為 9,000 + 5,400 = 14,400 泰銖,約新台幣 1.3 萬元左右(實際匯率會浮動),這不含代理人服務費、公證認證費、翻譯費等額外成本。

                    其他可能會有的費用還包括:

                    1. 代理人服務費:外國申請人必須委任泰國代理人,此為官方規費以外的必要支出。

                    2. 委任書公認證費。

                    3. 檢索費:委託專業檢索的市場行情費用因代理人而異。

                    4. 異議應對成本:商標於公告期遭第三人異議,答辯過程中的律師費用需另計。

                    5. 馬德里體系指定泰國的官方規費,會高於直接向 DIP 申請:馬德里體系指定泰國的費用為每類 360 瑞士法郎,約等於 14,600 泰銖起,而且無法使用 Fast Track 加速通道。如果企業已規劃泰國為核心市場,建議直接向泰國商標局提出申請。

                      泰國商標註冊代辦推薦|理恆法律事務所

                      泰國商標申請涉及商標檢索、商品類別選擇、文件準備及後續審查,若不熟悉當地制度,容易因程序或文件問題延誤申請。理恆法律事務所協助企業辦理泰國商標申請、商標檢索與品牌布局,並提供後續商標維護服務,降低企業跨境商標風險,穩健拓展泰國市場。

                      常見問題QA

                      Q1:泰國商標申請需要先做檢索嗎?

                      強烈建議要做。泰國的商標法雖然不強制要求檢索,但泰國採先申請主義,一旦與在先申請或已註冊商標衝突,後案會直接被駁回,所以建議先做好商標檢索。

                      Q2: 申請泰國商標一定要委任當地代理人嗎?

                      一定要。泰國境內無住所或無營業處所的申請人,都必須委任在泰國登記合格的商標代理人才能提出申請、收受官方文件並處理後續程序。委任書須完成公認證手續才具法律效力。

                      Q3:泰國商標註冊後可以維持多久?需要證明使用嗎?

                      商標權有效期為自申請日起10年,期滿可無限次延展,每次延展10年。至於使用證明,泰國沒有強制定期申報使用證據的制度,但允許任何第三人以「連續3年無正當理由未使用」為由提出撤銷申請,因此建議從核准註冊起就持續保存發票、包裝、廣告、電商上架紀錄等使用證據。

                      Q4:註冊泰國商標是否自動在東南亞其他國家有效?

                      不會。商標是屬地主義,泰國註冊只在泰國境內受保護,對越南、印尼、菲律賓等其他東協國家沒有商標權利。如果企業要佈局整個東南亞,還是要逐一申請各國商標,或透過馬德里體系一次指定多個成員國。

                      Q5:中文商標能註冊泰國商標嗎?

                      可以。DIP 不要求商標本身必須是泰文或英文,中文文字、圖形化的中文商標都可以提出申請。但實務上,DIP 會要求申請人提供該中文商標的讀音(羅馬拼音)與泰文意義,確保該中文商標沒有和泰國當地已註冊的商標重複或衝突。

                      Q6:在泰國註冊商標需要設立公司嗎?

                      不需要。商標申請人可以是外國自然人或外國公司,不必在泰國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即可提出申請並取得商標權,真正的強制要求是必須委任當地代理人。

                      Q7:泰國商標可以延展嗎?

                      可以,而且沒有次數限制,每次延展效期10年。建議在到期日前 90 天內提出展延申請;若錯過,仍有 6 個月寬限期可補辦,但需繳納額外規費(滯納金);一旦超過寬限期仍未辦理,商標權會直接失效、沒有任何補救機制可以恢復,必須重新申請。 

                      商標不是成本,是進軍東南亞的第一張門票

                      泰國商標從檢索、文件準備、規費估算、到核准後的長期維護,每一個環節都牽涉泰國本地法規的細節與時效,任何一步疏漏都可能讓多年累積的品牌價值付諸東流。

                      與其等競爭對手或搶註業者先一步行動,不如現在就把泰國商標申請交給經驗豐富的理恆法律事務所。如果正在評估:

                      👉 泰國商標檢索與可註冊性評估

                      👉 委託當地代理人提出申請、掌握 Fast Track 加速通道資格

                      👉 東協多國商標布局策略規劃

                      👉 已註冊商標的延展、使用證據留存與撤銷風險應對

                      理恆法律事務所長期協助企業處理泰國及東南亞跨境商標申請、布局與維護,歡迎與我們聯繫,為您的品牌打造完整的東南亞智財防護網。